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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春樺的父母都是個生意人,從小春樺就跟著東奔西跑,南遷北移。
  先是住在台南,接著台北、台中、高雄也都待過,一連換了三間國小,最後在台中市拿到力行國小的畢業證書後,才又回到台南市唸中山國中。


  台南,一直是春樺最喜歡的地方,這裡有小吃,有美食,有文化,有古蹟,有純樸,有熱情,能夠回到這裡,是她最大的心願。

  
  諷刺的,是發生了某件事之後,春樺才得已回到台南來。
  如果時光可以倒流,一切可以從頭,她寧可不要夢境成真。


  因為那夢,只是肢離破碎的殘缺。



  春樺的父母,在當時離了婚,法院把監護權判給了她媽媽,所以春樺跟著母親回到了台南的外婆家。
  早就習慣搬來搬去的春樺,很快就熟悉了住家附近的環境,唯一不習慣的,是熟悉的父親背影,再也不會出現在她的眼前。

  家,已經不是她習慣的那個味道。
  正值叛逆期的她,一點也不喜歡那個地方,常常在外頭玩到夜深了,才肯回到那個失去味道的建築物裡。

  母親依然是個生意人,從小就沒關心過春樺,她能爭取到監護權,只不過她比春樺的父親更有生意頭腦,賺的錢也比較多,請得起的律師,當然也比較高明。
  春樺討厭這樣唯利是圖的母親,總是把賺錢看得比她還要重要,嘴上雖然說著「我這麼辛苦賺錢,還不都是為了妳」之類冠冕堂皇的話,但話裡總是冷冰冰,感受不到任何溫度和感情。


  
  某天下課後,就著水銀燈的陪伴,春樺漫無目的晃到她家後面的那條巷子。
  巷子的旁邊有塊大空地,在微弱的燈光下,她看到有個瘦瘦高高的男孩,汗如雨下地對著牆壁把球投出。

  「146。」男孩用手套接住反彈回來的球,喊了一聲。
  「146?那是什麼意思?」春樺好奇地從背後出聲。
  
  男孩沒有出聲音,只用手比了個「4」。

  「4?什麼意思?」春樺更迷糊了。
  「我再投完四球,就跟妳解釋。」男孩擦去臉上的汗水,笑了笑。
  「喔。」春樺退到一旁,耐心等待。

  「150!好了!打完收工。」男孩振臂給自己打氣,隨即轉頭過來對著春樺微笑,「抱歉,剛才有點沒禮貌,還請妳見諒。」
  「不會不會,我不小心打擾了你,才要不好意思。」春樺淡淡笑著。
  「我剛才是在做功課,剛好快做完了,所以想要一口氣把它結束掉再跟妳解釋。」
  「做功課?什麼功課?」

  「一天投150球,是我給自己定下的要求。」

  

  正在聽春樺說故事的我,不免大吃一驚。
  一天150球?!比現在的我還要猛,難怪這小子會被球探相中。

  這時的我,雖然一樣討厭那個最「親-愛」的棒球隊隊長,但不可否認的,他的確有值得我尊敬的地方。
  
 

  「一天150球?那不會累嗎?」春樺瞪大了眼睛。
  「當然會累,我的手又不是機器做的。」男孩微微一笑,「不過我投完都會仔細地冰敷,而且我並不是用盡全力投,而是在調整自己的手感跟控球能力,所以還不會太吃力。」
  「你真行,你是棒球選手嗎?」
  「對呀,我是建興國中棒球隊隊長,我叫呂國健。」男孩點點頭,「對了,我沒見過妳,妳是新搬來的嗎?還是剛好路過這裡?」
  「我是上上個月才搬到這裡的,我唸中山國中一年級,我叫谷春樺。」

  「那我大妳兩屆,因為我已經國三了。」國健笑了笑,露出缺了門牙的齒縫。
  「你怎麼了?門牙是怎麼回事?」春樺向來有話直說。
  「喔,那是在上個月,因為捉弄學弟太過火,所以被他揍了幾拳,不只是門牙,連犬齒也掉了好幾顆。」國健摀著右臉頰,「那學弟還真是手下不留情,痛死我了。」
  「怎麼這樣?再怎麼說,他都不能動手打人吧。」春樺微微皺著眉頭,「這個人真過份。」



  過份?妳是在說我嗎?
  拜託!如果妳知道他怎麼對我,保證妳會連他的臼齒也一起打掉。
  
  我喝了一口水果茶,繼續聽春樺說著。



  「也不是啦,其實我們這幾個學長也玩得太過火了。」國健不好意思地搔搔頭,「我們又是叫他背球具,又是動不動就找藉口罰他跑操圈五十圈,再不然就是給他十塊錢,叫他幫隊上所有人買運動飲料,現在想想自己還真是惡毒,換成是我,也會想要扁自己幾拳。」
  「原來是這樣。」春樺點點頭,「那你們幹嘛欺負他?」
  「因為他太強了。」
  「太強?」

  「對,他才一進球隊,球就投得比我還要快,雖然控球沒有我好,但控球可以慢慢練,球速卻是很難琢磨的。」國健比手劃腳地說著,「他只是國一的小學弟,但教練卻對他寄予厚望,所以我們幾個學長看了很不是滋味,於是拼了命地想盡辦法要刁難他。」
  「那他揍了你之後呢?」
  「之後?他已經被教練趕出球隊了。」
  「趕出球隊?為什麼?」春樺不自覺地提高音調。

  「因為教練很注重球隊的團結和氣氛,絕對不允許有打架鬧事的事情發生,雖然教練一直很期待他的表現,但最後還是鐵了心腸,不讓他繼續待在球隊。」國健一臉惋惜的表情,「其實,我真的沒想到事情會弄成這樣,一開始我只是想挫挫他的銳氣,卻一不小心釀成大禍,實在是很過意不去。」
  「那他後來呢?要去別的棒球隊嗎?」春樺好奇地問。
  「不知道,我沒聽說。」國健聳聳肩。


  
  沒有。


  知道我揍人後,我爸爸比教練更火冒三丈,不但不准我再打棒球,還規定我每天放學後立刻回家唸書,沒有半點休閒娛樂的我,一下子功課就突飛猛進,不但慢慢爬到全班前三名,後來還順利考進南一中,這全都拜那位「親-愛」的棒球隊隊長所賜。

  我在心裡,回答春樺的疑問。




  「我是一個很懶惰的人,空有身材和天賦,卻不怎麼喜歡練球,那個學弟的出現,其實也算是另一種刺激,讓我不得不加緊努力練習。」國健繼續開口說著,「他在球隊的這幾個月,也是我這輩子練球最勤的時候,說來還得感謝他,只可惜自己不懂事,後來聽到教練要把他趕出球隊,我真的很內疚。」
  「沒關係,事情都已經發生了,再內疚也無繼於事。」春樺拍了拍國健的肩膀,「你一定要更加努力地練球,這樣才對得起那位被你趕跑的學弟。」
  「嗯,我也是這麼想。所以在他離開球隊後,我給自己定下一天投150球的要求,就是希望能夠用自己球技的日漸精進向他致歉。」

  「呵,那你一定要加油喔。」
  「沒問題,我一定會的,因為我從小的願望,就是要去美國打職棒呀!」國健說到這,雙眼炯炯有神地凝視著遠方。
  「你長得那麼高,身材那麼好,又這麼努力練習,我相信你一定可以的。」  
  「謝謝。」國健頓了一下,「那妳明天會來看我練球嗎?」
  「會呀,我要來督促你,看你有沒有認真做功課。」春樺點點頭。
  「好,我一定會很認真練習,不會偷懶的。」國健又笑開了嘴,露出缺了門牙的齒縫。



  「從那天起,我每天都會來到那塊空地看他練習,不論刮風還是下雨。」春樺喝了一口水果茶,淡淡地說著。「久而久之,我看到他每一次把球投進牆上那個紅色的標記,就像投進了我的心底,每一次的揮臂,都會在我的心底敲了一下,就像是在提醒我,那是心動的證據。」




(而現在,那卻是心痛的痕跡。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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