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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站在101前面,超大的紅色「LOVE」雕塑旁邊,有幾對要拍婚妙的新人輪流湊過來取景,彷彿只要在照片裡印上這四個字,就代表他們之間有愛。
  真希望我和待會遇見的她,也會有這四個字,又碩大又火紅的存在我們之間。

  我心想,然後甜甜地笑,傻傻地笑。
  畢竟這一天,我已經等了足足六年。

  
  我左顧右盼,尋找可能是她的身影。
  但附近除了那幾對拍婚妙的新人外,只剩一個捲髮的老外在抽菸,一個七、八歲的小女孩在哭著找媽媽,還有一個可能是在賣刮刮樂彩卷,遠遠坐在輪椅上的殘障人士,然後,就沒了。

  我看了一下手錶,原來我早到了半個小時,難怪還沒見到她的身影。
  我不禁啞然失笑,笑自己的猴急,都已經等了六年了,卻連這幾十分鐘都等不及。
  
  因為期待,所以心跳飛快。
  因為心跳飛快,所以我真的好想把時間偷偷撥快,讓遲了六年的愛情,迫不及待地降臨。
  
  在我和她之間。




  如雪。
  一個充滿詩意的名字,一個清新脫俗的名字,一個像仙女一樣,飄落凡間的名字。

  慶幸的是,她的美麗,就像名字一樣。
  慶幸的是,她的氣質,就像名字一樣。
  慶幸的是,她的嗓音,就像名字一樣。

  更慶幸的是,我已經認識了她六年,在我人生最精華的這段時期,她一直陪著我身邊,陪我一起哭,陪我一起笑,與我分享戴方帽撥穗的驕傲與喜悅,聽我傾訴當兵數饅頭的無奈與苦水。  
  即使我,從沒和她見過面。


  
  我永遠不會忘記,我是怎麼遇見她的。

  那是個寒流冬襲的冬夜,冷的讓我以為台北下了雪,同時,也是我大一上被發第一張好人卡時。
  當我滿載著滿腹的心碎和傷悲,跑到ptt的Tellstory版寫下自己的「好人好事經歷」,並命名為【第一顆,酸梅】後,那天晚上,她丟了顆水球給我,說她覺得我寫的很好笑。
  那時我的心情,就像我的ID一樣。罵了髒話,還拉了長長的音。

  Cowbaeeeee:很好笑?我可是用心碎的血作墨,沒人要牽的手當筆,一字一句,寫在灰白回憶的紙張裡,妳竟然覺得我很好笑?
  iamsnowgirl:sorry,我知道你很難過,可是你寫得真的很不錯,簡直可以和網路寫手史坦利相提並論了。

  史坦利?誰呀?沒聽過。
  我嗤之以鼻,呿了一口,繼續打字。

  Cowbaeeeee:對了,妳找我有事嗎?
  Iamsnowgirl:沒事不能找你嗎?你都對你的讀者這麼冷淡,這樣怎麼會紅?

  啊我又沒有想要紅,我只是寫爽的。
  不,我更正,我只是寫不爽的,把不爽全都寫出來,看會不會爽一點。

  Cowbaeeeee:有話就說,有屁快放(挖鼻孔)<( ̄ c ̄)y▂ξ閣下有何貴幹?
  Iamsnowgirl:哇,你說話怎麼這麼沒禮貌,我是女生耶!
  Cowbaeeeee:好吧,sorry(跪安)<(ˍ ˍ)>請問您有何指教,小弟自當洗耳恭聽。
  Iamsnowgirl:這才對嘛(拍手),孺子可教也,平身。

  聊到這裡,我臉上已經快要三條線了。
  今天是我失戀欸,怎麼還得在BBS上逗個陌生人開心?真是沒天理。
  眼看旁邊那罐配傷心共飲的啤酒已經快不冰了,而不冰的啤酒是跟牙膏泡沫一樣難以下嚥的,所以我想切入正題,儘早打發她。
  
  Cowbaeeeee:說真的,請問妳找我有事嗎?
  Iamsnowgirl:我也說真的,看了你的故事,我很感動,也覺得很有趣,所以想找你聊聊天,幫你解解悶。
  Cowbaeeeee:怎麼聊?繼續像現在這樣丟水球?
  Iamsnowgirl:用電話聊吧,我不習慣用BBS的水球丟來丟去,我的電話是02-2777XXXX,call我吧。

  我望著電腦發呆好久,一臉痴呆說不出話來。
  這該不會是詐騙集團?還是女警假扮援助交際衝業績?又或者是上帝可憐我被發好人卡,特地派一位女神下凡來補償我?
 
  「咚!咚!咚!」,剎那間,我又被水球砸中,把我從一堆謎團中敲醒。
  我定神一看,原來是她,而且砸了不只一顆,只是內容都一樣。

  Iamsnowgirl:還發呆呀!快打呀,我等很久了ㄟ!
  Iamsnowgirl:還發呆呀!快打呀,我等很久了ㄟ!
  Iamsnowgirl:還發呆呀!快打呀,我等很久了ㄟ!
  Cowbaeeeee:好啦好啦,我這就打。

  我在胸前比了個十字,抱一下耶穌的大腿,立刻撥出了號碼。
  在第一聲「喂」接起後,我立刻提起了筆,把前幾段的最後一個問號改掉,換成了肯定的句點。

  那是雪,純白無暇的雪,乾淨透明的雪,卻也是帶著暖暖溫度的雪,就這麼筆直清亮地,穿透了我的鼓膜,穿透了我的大腦,穿透了我的心。
  那一通電話,立刻佔據了我五個小時的生命,直到靠東邊的窗戶微微透出光亮,我才意識到該睡了,彼此卻都不肯掛上電話,只好相約晚上再聊。


  「什麼雪?是雪特吧。」發出不屑的聲音,是歷經十五位女網友和他一起演出的「侏羅紀歷險」後,深信「網路無美女」這個定律的室友,小歐。
  「很難聽欸,什麼雪特,是如雪。」我一邊喝著雪碧,一邊傻傻笑著,還沉浸在雪崩的快感中。
  「管他是雪特還是雪碧,反正她聲音那麼好聽,人一定會長的醜不拉磯。」小歐心有餘悸地說,「我之前也聽過聲音柔似周慧敏,甜如王心凌,嗲比林志玲,結果見面,卻肥勝鐘欣凌。正所謂希望愈大,失望愈大,你還是小心點好。」

  很可惜,小歐猜錯了。
  在第二晚,她先給了我她的msn,接著電話聊到一會,我開玩笑地跟她說「我的室友說妳聲音那麼好聽,一定是恐龍。」,然後她一氣之下,就決定要視訊證明給我看。
  然後,下一秒,我就看傻了眼。

  我懷疑我打開的不是msn視窗,而是張美美的桌布。
  但不是,因為螢幕右下方,有那張我看了近二十年的傻臉。

  我也懷疑那張傻臉上面的小框框裡裝的不是她,而是她在鏡頭前面放了張明星照片。
  但也不是,因為那美麗的女孩會動會笑,會吐舌會眨眼,會對著我揮手,會把我的魂勾走。

  她長的像天使,但我卻懷疑她是披著白紗的惡魔。
  因為從那一天起,她就勾走了我的三魂七魄,然後一眨眼,六年就過去了。

  接下來的六年,我沒有交過女朋友,也沒有興趣認識別的女孩子。
  更別提連誼了,不論公關兼室友小歐怎麼威脅利誘,我都不想參加。
  因為我已經有了一棵高聳入雲端的神木,想當然爾,怎麼可能會把森林放在眼裡。



  用「有了」這個字眼,其實也不大對,因為她一直都不是我的女朋友。
  我沒對她告白過,也沒對她做過任何浪漫的事;而她不曾對我撒嬌,也不曾在言語裡,對我釋出任何好感。
  但我就是知道,我們把彼此放在心上,在不說出喜歡的同時,默默地喜歡著彼此。

  很真實,很真實。

  於是,我們會在每天晚上的十二點準時聊天,有時用視訊,有時用skype,有時用msn。
  她說她的化學領域,我談我的廣告設計;她說有機和物化搞得她一個大兩個大,我談一堆繪圖和影音軟體弄的我頭昏眼花;她說班上有男同學對她示好時我提心吊膽,我談小歐的侏羅紀歷險時她笑的花枝亂顫。

  就這樣,不論她明天是不是要段考,也不管我趕畢業成果展弄得筋疲力盡,沒有任何一件事情,會去阻止我和她每天的約會。
  就連畢業旅行人在澎湖,被小歐罵神經病的我,也是一路背著重重的NB,在玩了一整天大家累的跟狗一樣癱在床上時,我依然準時插上無限網卡,和她見面。

  除了這一年半當兵,我只能趁放假時跟她聊天,心裡有些忐忑外。
  我和她的感情,很真實,很真實。


  換個角度來看,其實我又要自打嘴巴,因為在真實的背後,我又覺得很空虛,很不踏實。
  她不是我的女朋友,並非我不想對她表白,而是她始終不曾答應過,要和我出來見面。

  無論我用盡各種方法,如「我三叔的弟弟的表嬸的外公養的瑪爾濟斯生小狗了,要不要一起去看?」,或者是「我四姨的妹妹的姑媽的舅舅送了我一箱柳丁,真的很甜,我拿幾顆給妳嚐嚐?」,她都微微一笑,然後四兩撥千金的,以「時候未到,我們改天再見面。」的官方說辭來回應。
  我已經想不到方法了,差點連小歐提議的「我昨天體檢發現是肝癌末期,只剩兩個月的壽命,我現在最想做的事,就是想見妳一面。」這種爛藉口都忍不住要用上了,然而話滿到嘴邊,想了一想,還是打退堂鼓吞了回去,靜靜地耐心等待,她口中那遙遙無期的「時候」到來。

  「她會這麼做,只有三個原因。第一,她一定是有男朋友,而且還有很多個,所以才分身乏術出來見妳。」小歐如此說,「其次,就是她只把你當普通朋友,不可能會喜歡上你,所以才會這麼自在地跟你聊天。」
  「不可能,你說的都不可能。」我斬釘截鐵地說,憑我這些年的累積的感覺和直覺,「那最後一個原因呢?」
  「那就是…將將將將!」小歐把謎底揭開,「她一定是lesbian,一定是!」
  我沒有回話,只是回給小歐一支中指。


  然而,漫長的等待,冗長的煎熬,終能苦盡甘來,換得甜美的果實。
  就在昨天晚上,我退伍後的第一天,我婉拒了小歐的夜店邀約,依然守在電腦前和她視訊聊天,聊到一半,她突然拋出了一句話,我用力地掏著耳朵,以為我太思念她了,所以幻聽。

  「你幹嘛?當兵太久沒洗澡,連耳朵都忘了洗嗎?」她從螢幕裡白了我一眼,還是一樣,美的叫人怦然心動。
  「不是。」我用力地搖頭,「我只是想確定…妳…妳…妳…剛才說的那句話,是什麼?」
  「我是說…」她被我傻呼呼的模樣逗的呵呵笑,然後再輕聲地,把那些話說進我的心裡,和等待好久的願望吻合,一字一句黏上去,「時候到了,你還想見我嗎?」

  我沒有回答她,只是一直手舞足蹈樂不可支,好氣又好笑的她,從螢幕上作勢要敲我的頭,卻還是一樣,美的叫人發暈。
  「幾點?幾分?哪裡見?」待筋疲力盡,我還是堆滿笑意,問她。
  「明早十點,101前,LOVE的旁邊。」她說,帶著些許不安,但我沒放在心上。




  「先生…不好意思…請問你是…小煒嗎?」突然間,一個似曾相似的美麗聲音飄進耳際,打斷了我的思緒。
  我四處張望了一下,並沒發現任何身影,正當我懷疑自己是不是又幻聽時,才發現發出聲音的那張嘴巴,位於矮了我半個身長的高度。
  原來是剛才那個疑似賣刮刮樂彩卷,遠遠坐在輪椅上的殘障人士。

  「不好意思,我在等人,沒有要買…彩…」我揮揮手,本來要婉拒她,手卻突然僵在半空中,下巴差點合不起來。
  然後,我下意識地做出了一個反應,一個很沒有禮貌,卻也很傷人的反應。

  跑,我拔腿就跑。
  一直跑,一直跑,一直跑,往捷運的方向拔足狂奔。
  直到我衝進了捷運站,拿出了悠遊卡,跳進了車廂,坐在位置上,卻還是心存餘悸,不知該如何是好。

  因為坐在輪椅上對著我笑的,竟是我朝思暮想的她。




  然後,我就被她封鎖了。
  理所當然。


  從那一天起,她再也沒有上過msn。
  從那一天起,我再也看不見她令人發暈的美,也聽不見她暖入心窩的笑。
  從那一天起,每一個晚上12點,我開始一個人過,很寂寞,很孤單,很不習慣。

  我很不習慣,就像是褲子破了個大洞一樣很不自在,我試圖遮遮掩掩,讓自己可以過的開心自在,於是我拼命地看漫畫,看小說,看電視,聽音樂,打線上遊戲,找死黨小歐喝酒,甚至到線上聊天室找女生聊天,試著填補心中那剝蝕的空虛。
  但,我還是不快樂。

  我很不快樂,就像這兩個字從我生命中蒸發掉一樣,我開始忘了什麼是笑,什麼是希望,什麼是期待,什麼是感動,彷彿所有正面的情緒和思考,都已經與我無關。
  於是,不論我在做什麼,都沒有辦法忘記那一刻,我慌慌張張地拔腿就跑時,她眼底藏不住的悲傷和失望。好深,好深。
  於是,不論我在做什麼,都沒有辦法把她的模樣,用力地從記憶中抹去,因為她是如此真實佔據我的感情。好深,好深。


  時針又指著「12」,我的身體還是不受控制地,放下手邊的漫畫,準時地坐在電腦前面,發呆。
  我很後悔很後悔,後悔著自己的不成熟,後悔著自己那一刻的舉動,也後悔著自己太晚才發現,早已無可救藥地愛上她。

  在我狠狠地,傷了她之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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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tanley03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