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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帶著笑顏逐開的好心情,我和他沿著河堤邊人行步道併肩漫步,先是往基隆河的上遊方向走,約莫十分鐘的路程,就來到五彩繽紛的大直橋下。
  難得能夠從橋墩下方,用另一個角度欣賞被景觀投射燈點綴成的大型戶外藝術品,我迫不及待地從包包裡拿出手機,準備抓住這動人的一刻。



 


  「不會吧?妳打算用手機相機來拍夜景,恐怕只會大失所望喔。」他帶著微笑,輕拍我的肩膀,「無論妳的手機鏡頭再怎麼高階,相機畫素再怎麼高檔,也還是比不上傳統的單眼相機來的出色。」
  「真的嗎?」我半信半疑地打開手機目錄,點到相簿的資料夾,檢視一分鐘前剛抓下的畫面,果然和映入相簾的美景差了十萬八千里,「真可惜,怎麼會這樣?」


  「呵,不論手機鏡頭的科技再怎麼進步,終究還是有單眼相機無法取代的地方。」他指著我的手機,說得頭頭是道,「更何況妳的Z610i只有兩百萬畫素,而且又是CMOS鏡頭,雖然和CCD鏡頭相比,有反應速度快、低耗電量和高整合度等優點,但是也比較容易產生雜訊,拍出來的畫質和穩定度終究還是沒辦法和CCD鏡頭相提並論。」
  「哇塞!你說了好多我從沒聽說過的專有名詞,看起來好專業喔!」我忍不住驚嘆連連,「你該不會是業餘的攝影玩家吧?」
 


  「很可惜,妳猜錯了。」他笑著搖搖頭,「我對攝影和相機沒啥興趣,只是很不幸地,我偏偏和一個喜歡攝影、熱愛攝影,沒有相機就吃不下飯,就睡不著覺, 甚至就活不下去的攝影痴攝影狂當室友七、八年了,每天聽他疲勞轟炸強迫灌輸著一堆拍照心得,久而久之,也就能夠說出一切似懂非懂的大道理。」
  「呵,原來如此。」我也跟著笑出聲,「看不出來彥霖這麼喜歡玩相機,真是人不可貌相,失敬失敬。」



  「才不是呢,依我看,他只不過是想找漂亮女生當模特兒,所以才喜歡上攝影的吧。」他促狹地取笑著,「話說幾天前的他,就是用這個冠冕堂皇的理由,才順利把天岑釣出來約會的。正所謂有一就有二,有二就有三,無三不成禮。我想,他們再出來外拍個幾次,天岑應該就逃不出他的五指山了。」
  「嘖嘖!厲害厲害!」我不禁嘖嘖稱奇,「彥霖果真不辱極品之名,有一足球隊的女朋友的傳說還真的不是空穴來風,幸好我沒成為他的眾多戰利品之一,好險好險。」



  「對呀,我也覺得好險。」他拍拍胸脯,吐著舌頭,露出逗趣的表情。
  「啊?為什麼?」我不解。
  「妳想想看,要是我自己一個人來這裡吹吹風看夜景,結果撞見妳們兩個人在這你儂我儂卿卿我我,那會有多尷尬。」
  「吼!」瞬間臉紅的我,立刻給他一記上勾拳,「你很壞耶!竟然取笑我!」



  他笑著躲開我的花拳繡腿,我不甘心,繼續追打上去,就這樣一邊追逐一邊嬉鬧著,我和他在大直橋下玩起了躲貓貓。
  太久沒運動的我,沒幾下就開始上氣不接下氣,只好豎起白旗投降,走到一旁的椅子坐下歇著。


 

  「你怎麼體力這麼好?連一滴汗都沒流,簡直不是人。」看見他臉不紅氣不喘地坐在我身旁,我沒好氣地抱怨著,「我都快要累壞了,呼!」
  「不會吧?」他露出疑惑的眼神,「我還以為妳很愛運動,體力應該很好才對。」
  「咦?你怎麼會這樣認為?」我好奇地反問回去。




  「還記得嗎?之前我還待在生化所時,妳幾乎每場籃球比賽都會到場加油,再加上有一次三更半夜我在練球時,妳也曾經出現在場邊觀看,還曾經害的我分心導致投籃不中,害我多練了半個小時找回球感,所以讓我印象深刻。」他如數家珍地一一道來,「我還以為妳很愛打球,所以也喜歡看人家打球,我猜的不對嗎?」
  「呵,你終於猜錯了。」我微笑著搖搖手指,「我是喜歡看球賽沒錯,不過我對於打球可是一竅不通,擺個pose裝模作樣還可以,真要上場比賽,就會被瞬間打回原形了。」





 



  從我有記憶以來,我就和運動這兩個字沾不上邊。


  
我討厭汗臭味,也不喜歡汗流浹背,更對汗水在身上溼了又乾那種黏滋滋的感覺敬而遠之。
  更何況對我這種死也要愛漂亮的女生而言,我只喜歡打扮漂漂亮亮,優雅地坐在運動場邊,替心儀的男生加油打氣,至於那種沒啥氣質又無法修飾身材的運動服裝,對不起,恕小女子一概敬謝不敏。
  從小到大,除非遇上了期末考那種逼不得已的情況,我才會心不甘情不願地換上該死的體育服出現在大家面前,其餘的體育課,我都是舒舒服服地坐在樹蔭下乘涼,安安靜靜地等待下課的鐘聲響起。




  很好奇為什麼我會有特權,可以不用上體育課嗎?



  除了我是女生,「好朋友」到訪這種上帝恩賜的理由不用白不用,而且一個月還可以用上兩個禮拜之外,剩下的兩個禮拜,就用「貧血頭暈」和「身體不適」來帶過,就這麼簡單。
  反正體育這種學分,我向來不求高分,只求低空飛過即可,自然也不會太在意老師和同學的目光。



  然而諷刺的,是我雖然不愛運動,不碰運動,卻在運動狂熱份子小古的耳濡目染下,也跟著他一起愛上了欣賞各式各樣的體育賽事。
  談到籃球,世界最高的籃球殿堂NBA裡,每一支球隊的球星我都如數家珍,尤其是鳳凰城太陽隊靈魂人物Steve Nash所帶領的小球打法,和攻守轉換之間的快速球風,更是叫人目不轉睛。
  若是提到比籃球略小一點的足球,就不能不提四年一度的世界盃足球賽,不論是歐洲足球列強的訓練有素,還是和南美洲勁旅的森巴球風,都是足以讓我如痴如醉的足球佳年華會,就算得賠上時差熬夜看球賽,我也絲毫不以為意。



  再小一點的棒球,我最喜愛的球隊,就屬
MLB的萬惡帝國洋基,強打者A-rod、當家游擊手Jeter和台灣之光王建民,都是我成天掛在嘴邊的偶像。
  至於和棒球差不多大,卻多了不少絨毛的網球,當然更不能錯過瑞士球王Roger Federer和西班牙蠻牛Rafael Nadal的頂尖對絕,亦敵亦友的兩強相爭,不但叫人血脈噴張,也為之動容。



  久而久之,
ESPN成了我最常收看的電視頻道,NBA.comMLB.com是我每天必逛的網站之一,我的房間貼滿了義大利足球明星Francesco Totti的帥氣海報,至於每天都要面對的電腦桌布,則是另一位葡萄牙足球天才Cristiano Ronaldo的俊美英姿。
  由此可知,我對運動賽事和體育球星狂熱的程度,就連當時的正牌男友小古,也不時吃著悶醋向我抗議。



  現在想想,也許是因為我生性喜愛運動型的陽光男孩,才會和當時系上的壘球隊長小古交往這麼長的時間,而酷愛籃球的他一出現,也就這麼一瞬間就抓住了我的目光吧。


 


  「怎麼了?怎麼不說話?」他笑著打斷了我的沉思,「在想些什麼?」
  「沒什麼。」只是跟讀者交待一下我的過去罷了,我不好意思地吐著舌頭,「我發呆了一下,別理我。」
  「呵,妳俏皮的模樣真是可愛。」他笑了笑,「說真的,我很喜歡看妳逗趣的表情,自然而不做作,親切而不黏膩,讓人打從心底漾著棉花糖般的甜蜜和輕鬆。這麼純真可愛的笑容,和半個小時前低頭沮喪沉默不語的模樣,簡直是判若兩人。」




  「真的嗎?我剛才有很沮喪嗎?」我低著頭,臉上再次打滿蘋果光,微羞地問著。
  「有!妳都不知道。」他立刻點頭如搗蒜,「妳微微上微的嘴角,剛才卻像是吊了三十公斤重的悲傷,輕盈自在的步伐,也彷彿綁上鉛錘似的步履蹣跚,更別提充滿自信的眼神,在那一瞬間,卻有如被黑洞吞噬般的黯淡無光。」    
  「真的嗎?」 聽他形容,我不免大吃一驚,「有這麼恐怖嗎?你別嚇我!」


  「是真的,所以我想盡辦法,就是希望能把愉悅的感覺帶給妳,也幫助妳找回最自信的迷人笑容呀。」他輕拍我的肩膀,「如何?現在心情好多了吧。」
  「嗯,看到眼前這麼棒的夜景,再加上你又出賣好朋友的八卦,的確讓我原本低落的心情好多了。」我笑著點點頭,「謝謝你。」
  「不客氣。」他輕鬆地聳聳肩,「對了,還想讓心情更好一些嗎?」


  「嗯!好呀。」我再次點點頭,「要怎麼做呢?」
  「很簡單,妳等我一下。」說才剛說完,他立刻跑到車子的後車廂,提起一個類似球袋的東西,再神秘兮兮地走回來,「還記得妳說喜歡看運動,但自己一點也不喜歡運動,是嗎?」
  「對呀。」我好奇地接著問,「所以呢?」



  「很多運動,妳自己不親自下去參與,是永遠無法了解它迷人的奧妙的,棒球是,足球是,籃球也是。」他一邊微笑說著,一邊從球袋裡拿出一顆
Spalding的籃球遞給了我,「所以,我們一起打籃球吧。」




(籃球,筆者最愛的運動之一。)



 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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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tanley03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