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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說到打籃球,小古也很喜歡。
  身高逾180的他,皮膚黝黑,體型壯碩,彈性奇佳,不需助跑縱身一跳,手就可以輕易超過籃框半個掌長。


 
  然而,小古在大學時期,由於長時間擔任壘球系隊隊長的關係,大部分時間都耗在打擊和守備訓練上,並沒有很多機會,可以好好地磨練定點投籃、運球切入等籃球相關技巧。
  所以,要是讓他打起籃球,就像一頭猛獸被放到球場上,只是憑著動物的本能,拼命地追逐那顆橘色的皮球。

  很難懂嗎?舉個大家比較耳熟能詳的比喻好了。


 
  如果技巧純熟,切入上籃如探囊取物般簡單的彭祤璘像「灌籃高手」裡的萬人迷流川楓,那麼小古就好比剛開始學籃球的櫻木花道一樣,只想不擇手段地把球搶過來,再用各種奇怪的姿勢放進籃框。
  也因此,和他打過球的人,身上難免都會有著幾處抓傷或瘀青。和他成為敵隊,你會在心裡暗流幾滴眼淚,怨嘆自己怎麼這麼倒楣;相反的,和他成為同隊,你則會慶幸自己可以全身而退,順便同情對方的血流成河與橫屍遍野。


 
  其實,不只是籃球,不管是任何運動項目,他都會用自己最原始的野獸本性,使盡蠻力將對手一一擊潰。
  這話又該怎麼說呢?


 


  


  很簡單,咱們就舉他最擅長的壘球為例吧。
  當他拿起手套,成為守備的一方,只見他滿場飛奔,成了一隻眼中只有小白球的怪物。不論他接到球時,腳下踩的是不是他的守備區域,也不論球落入手套時的姿勢有多醜,撲接的方式會不會受傷。
  相反的,當他拎著鋁棒,站上了打擊區,他只會想盡辦法把球打的又高又遠,其他什麼選球、什麼觸擊、什麼假點真打、什麼強迫取分戰術,他一概不管。把球用力擊到沒人能接得到的地方,就是手上握著球棒的他,腦子裡唯一在運轉的事。

  此外,和櫻木一樣只有動物本能的他,要是一碰到保齡球,就會使勁吃奶的力氣,抱著把球瓶砸得粉碎的氣勢奮力擲出,不論球會洗溝洗的多乾淨。要是他拿起羽球拍,你只會見到他整場活蹦亂跳,用不可思議的姿勢救下一顆又一顆的險球,再用足以將羽毛球打爆的勁道揮出一次又一次的殺球,不論球是否會掛網還是出界。
  總之,全身上下似乎有用不完精力的他,只要一碰到運動,就會像餓了幾天的野獸遇上獵物般眼睛為之一亮,非得使出渾身解數把自己弄得筋疲力盡,才肯罷休。


 


  這種類似動物本能的天性,其實不只存在於對體育的執著和狂熱,放在他感興趣的事物上,也是一樣。
  只要他盯上了這個獵物,他就會不眠不休地找出征服它的方法,不論碰了多少次閉門羹,也不管在追逐的過程中,遇到的挫折感會有多大。

  就像他與網路小說的邂逅一樣,在某一次的機緣巧合,他在
BBS上看見名作家九把刀和星子的奇幻文學後,讀著讀著竟也產生了極大的興趣,一時手癢,就按下了「Ctrl+P」,發表了他的第一篇故事。
  話說回來,當時已經在攻讀研究所的他,長時間在理工學院穿梭,每天碰的是有機化學和高等微積分,文學底子既不專精,國文造詣也不深厚,寫出來的粗淺造句,和嘴巴說的碎碎唸簡直沒啥兩樣。

  在那篇故事裡,字裡行間沒有起承轉合,劇情轉變沒有高低起伏,更別提文字根本沒有修飾潤稿,就這麼口語化地,赤裸裸呈現在讀者面前。
  連我這個從來沒看過小說的外行人,也看的出來他的文筆不是算是爛,而是爛到爆。


  
  在PO出第一篇故事後,他每隔幾分鐘就會回到BBSstory版觀看,或是按下「重新整理」更新blog畫面,無奈事與願為,不論他在story版等了再久,也不管他按下多少次「重新整理」的按鍵,文章的推文數依舊為零,blog的人氣指數也還是不動如山,始終在個位數徘徊。
  一般人遇到這種情況,有50%的機率會考慮封筆,直接讓故事斷頭,有40%的機率會愈寫愈沒有動力,最後不是讓故事依然斷頭,就是結束的莫明奇妙,而小古,就是屬於剩下那10%,選擇堅持到底,繼續寫下去的人。


 
  他先到了書局,把當紅作家九把刀一系列的暢銷小說「獵命師傳奇」和「殺手」全都抱回家,仔細研究故事的走向該如何舖陳,角色的安排該如何穿插,對白的應答該如何設計,才能讓整體劇情更有張力,內容意境更有深度。
  然而,在拜讀別人暢銷作品的過程中,他並沒有閒著,手邊還是不停地敲著鍵盤,腦海還是不停地捕捉靈感,試圖透過持續不懈的創作,讓自己的文風更洗練,邏輯更清晰。
  另外,他也並不是將九把刀的風格照單全收依樣畫葫蘆,而是堅持自己的獨創性,將虛無飄渺的奇幻世界,透過自己不斷橫衝直撞獨自摸索,最後逐漸成型的描繪手法,以及不時穿插略帶詼諧的黑色幽默,攤開在讀者面前。

  就這樣,在日以繼夜,連續十個月完成十部中長篇奇幻小說下,
BBS的推文一個個緩緩地堆疊,blog每天的人氣也從個位數、十位數進化成百位數,就這樣慢慢地,他擁有了一批死忠的讀者,每天在BBSblog駐足守候,只為了看到最新發表的故事。
  「小古」這個名字,在奇幻文學界愈來愈響亮,「古靈精怪-小古的飛行國度」這個網頁,也常常出現在blog的人氣排行前幾名,走紅的程度,甚至還吸引了出版社主動來函,希望能夠和他合作,將「噬魂無極」、「殺,無赦」等小說實體化。

  身為他的另一半,看見他發現自己的興趣,並且一步一步逐夢踏實地完成自己的夢想,老實說,我比誰都開心。
  只要他別又重蹈覆轍。

  就像他打籃球不顧投籃姿勢的美醜,也不管身體激烈的衝撞,只想把球放進籃框一樣,在寫小說的過程中,他早就顧不得生活作息的正常與否,可以爆肝熬個三天三夜把自己的靈感化為文字,也可以成天流連在
BBS上和網友討論故事的方向和架構。
  此刻的他,早已忘記自己還是研究生的身份,也忘記身邊還有一個我,一直在不遠處,帶著已經破碎的心,默默地等著他,守著他。

  等著,守著


 




  唉
我怎麼又會想起他呢...
  我輕輕敲著自己的頭,微坐在床邊,拿起包包裡的手機。

  看著手機裡一通來電也沒有,已經安安靜靜地在包包裡躺了好幾天,我輕嘆一聲,整個人斜靠在骨頭抱枕上。


  經過一個禮拜的神經緊繃狀態,每天面對著上百萬的純化機器和質譜分析儀,抱著稍一不慎,就得著可能砸掉飯碗的龐大壓力,終於在今天早上的早餐會報中,一口氣獲得解脫。
  回想那驚心動魄的兩個小時,向來砲火驚人的老總不但頻頻點頭稱許,還不時誇獎我的報告有條有理,切中核心,要其他同事向我多多學習,而我,也只能裝出最燦爛的笑容,回報老總的錯愛。


 


 


為什麼是錯愛?


因為我心知肚明,有一半以上的投影片內容,都是彭祤璘熬夜幫我整理出來的。



  無論如何,在卸下了沉重的壓力後,照理來說,我應該要笑顏逐開,恢復以往陽光活力美少女的本質(自認為)。
  更何況,能夠和公司所有女同事都夢寐以求的彭祤璘朝夕相處這麼久,我更沒有心情不好的理由,也不應該在這值得開心的一刻,又讓感傷的情緒爬上心頭。

  然而,就算我想要把腦子放空,把小古的畫面抹的一乾二淨,但他始終還是我的男朋友,是陪伴著我走過六、七年的青春歲月,在我耳邊響起無限歡笑,在我手心傳送無限溫暖,我沒有理由放棄,也捨不得放棄。
  我打開手機,試著撥出他的電話號碼,卻在按了前幾個數字鍵之後,又按下回復鍵,回到了主畫面。


 



  我賴洋洋地靠在懶骨頭上,閉上眼睛,什麼都不做,試著讓思緒慢慢沉澱。
  只是我不去惹思念,思念依然會來找我。漸漸地,回憶愈來愈清晰,就這麼拉著我,回到了大學時代的畫面。


 


 


 


(思念就像貓尾巴,怎麼撲也撲不著,卻總在意興闌珊時,它在你背脊搔呀搔。)
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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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tanley03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