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是個風雲人物,一直都是。

  而且風雲的程度,比我想像中的還要誇張。

 

 

  打從小學時代,他就是班上的模範生,成績名列前茅不說,會朗讀,會演講,會畫畫,會唱歌,參加了合唱團,學校的辯論代表隊,還沒天良地寫了一手好書法。

 更神奇地,是連「民主與法治」、「論節約能源」之類八股又枯燥乏味的作文比賽,他也可以不務正業地跨過界,跑去撈了幾座獎盃回來。

 所以在小學,沒有人沒聽過他的名字,因為「彭祤璘」這三個不平凡的字,常常會在朝會時一直鑽進你的耳朵裡。

 

  然而,上帝是公平的,在那個時期的他還沒長高,經常得坐在第一排,吃著老師的口水和粉筆灰長大。

  即便如此,出盡風頭的他,依然惹來一堆小女孩爭先恐後地向他表白。

  在那個年紀,大家把心掏出的方法還停留在寫情書和送點心糖果的階段,他看多了,也就習以為常,絲毫沒把這些未成熟的情意放在心上。 

 

 

  有一天,他們班上討論校慶表演相關事宜,經過表決後,決定跳經典團康名曲「第一支舞」,至於舞伴的決定方法,則是由女生選擇男生。

  班長才剛宣布完表決結果,才一眨眼,一個女同學飛也似地從最末排衝向前,一把舉起了他的手,扯開喉嚨跟大家宣佈:「我要選彭祤璘!」

 

  語畢,她依然緊握著不放,頗有示威之意。

  在那個年紀,個頭代表著一切,她是班上最高的女生,所以沒人敢吭聲。

 

  他瞇著眼睛,抬頭望著身旁的女孩。這個足足比他高出一個頭的小女生,散發出一種俠女的江湖氣息,這對小小年紀的他而言,似乎很有安全感。(什麼跟什麼啊?)

  「敢問這位俠女不,是同學,可以告訴我妳的名字嗎?」他還是瞇著眼睛,似乎被濃厚的江湖氣息刺得睜不開眼,即使知道那個女生的名字,還是想聽她親口說出。

  「我?」她對他笑了笑,帶著豪氣的溫柔,「我叫張瑛慈。」

 

 

  「後來這個女生,就是你的初戀?」我憋住笑,低聲地問他。

  「是呀。」他點點頭,「有什麼不對嗎?」

  「沒有。」我搖搖頭,「只是沒想到你會喜歡這麼有個性的女生而已。」

  「呵,別說是妳,連我也沒想到呀。」他聳聳肩,「當時年紀小嘛,還不懂事,愛情是圓是扁都摸不清楚,當然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喜歡她。」

 

  「是呀,才國小就初戀,真是早熟。」我嘖嘖稱奇,「我一直到大學」話一脫口而出,我立刻摀住嘴巴。

  幸好他並未答腔,繼續說著他的故事。

 

 

  張瑛慈,有個很man的外號,就叫英雄。

  除了「瑛慈」的唸音等同於「英雌」,後來不知不覺地,就變性成了英雄外,她小六就逼近一百七的過人身高,低沉的嗓音,再加上簡單俐落的短髮,讓她成了名副其實的英雄。

 

  英雄要配美人,於是彭祤璘在國小的綽號,就叫做「美人」。

  在下課期間,英雄常會拉著美人的小指頭,悠閒地在校園內漫步,愜意地欣賞花花草草,再慢慢地走進福利社,拿包可樂果你一口我一口,或是共吃一根冰棒,偶爾也會把盪鞦韆的小鬼頭趕走,再把那變成他們調情的另一個公開場所。

 

  

  「就這樣?你的初戀就這樣?」我瞪大眼睛,以為會聽到什麼刻骨銘心的狗血劇情。

  「拜託,我們才國小,還能怎麼樣?」他好氣又好笑地白了我一眼,「難不成要我們指著月亮互約海誓山盟,還是休學賺錢共組美好的家庭?」

  「說的也是。」我吐著舌頭,「那後來呢?」

  「後來?上國中後就分手了。」他淡淡地笑。

  「分手?」我好奇地問,「為什麼?」

 

  

  正如他所說,國中之後,他很快地恢復了單身。

  因為女孩愛上了另一個男生,那個男生成績沒他好,長的也沒他帥,但只有一項贏過他,就是身高一百八。

 

  對許多女生而言,是一白遮三醜,相對的,對許多男生來說,則是一高遮三醜。所以你會常聽見有人嫌棄男生又矮又醜,但不會聽見有人形容男生「又高又醜」,或是「又矮又帥」,因為【高】跟【帥】彷彿是雙胞胎,天生就該連在一塊。

所以,他很快地認清了事實,放棄了抵抗,回到了單身的日子,繼續當他的風雲人物。

 

還沒成熟的初戀,沒有什麼海枯石爛的誓言,也就沒有魂牽夢縈的不捨和深不見底的思念,再加上情書和點心糖果依然絡繹不絕地進貢,所以在他身上,沒有留下任何情傷。

真要形容,初戀對他而言,就像蜻蜓點水般,只留下幾圈淺淺的漣漪,待微風輕輕掠過,拂起的片片波紋,早就弄皺那蜻蜓留下的刻痕。

 

 

那陣微風很快地吹了過來,在他剛上國中後的第三個月,也就是蜻蜓振翅離開後的第二個月。

一個綁著辮子的女生,跑到他們班級外面,託人把他叫出來。

 

「同學,請問妳是」他看著眼前這個個頭跟他差不多高的女生,很是眼熟,但一時想不起在哪見過。

「我是國小合唱團時,站在你旁邊唱女生第四部的同學,你忘了嗎?」她淺淺地笑,梨渦在臉上打轉,「我叫吳筱茵。」

「喔,我想起來了。」好像沒說過半句話,難怪會記不得。他在心裡嘟囔著,還是在臉上劃上微笑,「筱茵同學,請問找我有事嗎?」

 

  「喏,這給你寫。」她遞著一本粉紅色的筆記本給他,上頭綴著Kikilala的圖案。

  「這是什麼?」他好奇地問。

  「畢業紀念冊呀。」她的梨渦又驀然旋開,「之前一直找不到機會給你寫,因為你身旁總有位護草使者,我們合唱團的每個人都寫了呢,就只剩下你了。」

  「嗯,好。」他點點頭,「我回去寫一寫,明天就拿給妳。」

 

 

 

  「畢業紀念冊呀。」我笑了笑,「好久以前的回憶了,當時班上好流行呢,每個人都要寫些偶像啦、興趣啦、地址跟電話等等,在旁邊畫一個又大又花俏的【緣】、【勿忘我】等字,然後再加一些自以為經典的名言,像什麼百尺竿頭、更進一步,吃得苦中苦、方為人上人等等,感傷惆悵得要死要活,結果才一個轉身,還不是在同一所國中遇到,想來就覺得好笑。」

  「那是妳們班太正經吧,我們的畢業紀念冊就專門搞些有的沒的。」他搖搖手指,「先在個人檔案旁邊貼上一堆偶像明星的貼紙,不是郭富城、孫耀威就是林志穎,接著再開始寫些沒意義的鬼畫符,像【青青校樹、芭藥蓮霧、旺來西瓜攏摀】、【五月花、六月果、七月離別勿忘我、八月離婚別找我】,自以為很幽默,現在看起來卻幼稚的可以。」

 

  「哈,我也有印象。後來我的畢業紀念冊裡貼滿了明星貼紙跟小卡書籤,厚厚一疊根本闔不起來,真是段有趣的歲月。」我點點頭,「對了,後來呢?」

  「後來,按照慣例,我貼滿了劉德華跟吳奇隆的貼紙後,隔天就還給她了。」他笑著說,「而且,我還她兩本。」

  「兩本?」我不解,「為什麼?」

  「呵,因為在同時,我也拿自己的畢業紀念冊給她寫呀。」他笑了笑,「禮尚往來嘛。」

 

 

  相對於彭祤璘的俐落手腳,筱茵倒是寫得很慢,好像在木板上刻字一樣。

過了三個多禮拜後,她才還給他。

 

  「謝謝。」他接過淺藍色水紋,上頭印了幾根羽毛的畢業紀念冊,有些納悶,「怎麼寫了這麼久?」

  「抱歉,因為我在猶豫」筱茵眼神閃爍了一下,帶著古靈精怪的表情,「有些東西該不該寫

  「什麼東西?」他好奇地翻了翻。

  「你回去再看吧,我先走了。」她微微綻開梨渦,甩著辮子,蹦蹦跳跳地走開。

 

  他回去後對著畢業紀念冊翻了好久,左看右看,上看下看,依然看不出她寫的內容有什麼特別的,還是一貫的紀念冊風格,有寫著生日、星座、興趣的個人檔案,旁邊不能免俗地塗了一個大大的【緣】字,再貼了兩張的書籤,以及12張木村拓哉和1張常盤貴子的照片。

然後,沒了。

 

這樣子也要寫三個多禮拜?莫名其妙。

他心裡一陣嘀咕,在研究了兩個多小時後。

 

突然間,他在某一張木村拓栽的左下方,發現了一條小小的紫色尾巴,於是他動手把那張照片撕開,發現裡面寫了幾個字。

「六月,想你。」

他的腦袋被敲了一下,心跳漏了一拍。

 

接著,他再繼續動手,把剩下的照片全撕開,發現在木村拓哉的身後,藏著另外十一個月份的「想你」。

他的腦袋又被敲了十一下,心跳沒有漏了拍子,而是亂了拍子。

 

最後,他在常盤貴子的背影,找到了最後一句話,一句簡單的話。

「我想和你一起,數完十二個月的思念。」

他笑了,他喜歡這聰明的女孩。

 

 

「哇!好有心思的告白!」我不自覺地驚嘆,「所以,你們就在一起了?」

「沒那麼快。」他搖搖頭,「我思考了好幾天後,帶著一個問題跑去問她。我說,如果數完了十二個月的思念,是不是就意謂著分開?」

「嗯。」我點點頭,「她怎麼說?」

「筱茵很聰明。」他笑了笑,「她說,如果你喜歡,你可以再數一遍。」

「哇!好酷!」我再次嘖嘖稱奇,「所以,筱茵就是你第二個女朋友?」

「答對了。」他點點頭。

 

 

國中時期的約會,其實沒有想像中的美麗。

 

來自大考小考和模擬考的壓榨,家長師長和校長的關切,同學(尤其是女同學)的指指點點,他們已經沒辦法和小學一樣,兩小無猜地牽著手在校園逛大街。

所以他們只能在假日坐著公車,跑到台南市的東帝士百貨(已倒閉)約會看電影,到北門路的唱片行聽歌聊音樂,到中正路的服飾店逛街壓馬路,而且次數少的可憐,因為國中生沒什麼零用錢。

然而,紙還是包不住火,在某次公車上偶然被同學撞見後,兩個人交往的事情很快地曝光,校園裡一地破碎的心,大多是帶著XX染色體。

 

即使在眾目睽睽的注視之下,他和筱茵依然很穩定的交往著。從國一走到國三,漸漸地,大家也都接受了這個事實,班上同學(大部分是男生)有時還會幫他們掩護,讓他們可以在校園裡短暫的約會。

比較調皮的同學,甚至替這約會各取了個代號,叫「小鷹抓老雞」。

  小鷹指的,當然是聰明的筱茵。

而彭祤璘,就只能當老雞。

 

 

「哈哈哈!老雞!好有趣的名字,你的綽號真是有意思,又是美女又是老雞!」我笑的上氣不接下氣,好不容易才止住笑意,「OK,那你們一共數了幾遍的思念呢?」

「也不多,還沒數完三遍。」他搖搖頭,「我們就分手了。」

「啊?為什麼?」我又好奇地問。

「因為有些事,不是當時的自己可以決定的。」他聳聳肩,帶點無奈的神情。

 

 

  在熬過聯考壓力後,他如願穿上南一中的制服,筱茵也穿上了家齊女中的水手服,一切的美好似乎還在繼續。然而,當他正要牽起筱茵的右手,繼續數著思念時,他的左手卻撲了個空。

他的爸爸突然被調回台北的總公司,而他的卡其色制服,也突然被染成了綠色,因為他轉到了松山高中。

 

遠距離戀愛,向來是感情的慢性殺手,更何況對高中生而言。

魚雁往返才數封信件,筱茵很快地提出了分手,因為她沒有安全感,也看不見兩人的未來。

 

「無法褪去的思念,淹沒了你的身影,只留下孤寂一人的我,數不完千千萬萬的它。」

這是那封信裡,她的第一句話,接下來寫些什麼,他已經忘了。

因為思念模糊的不只是身影,還有她的捎來的分手信。

 

 

逐漸成熟的愛戀,雖然還是沒有山盟海誓的承諾,但放下的感情已經溫熱,鑿下的傷痕就會深刻。

即使當時的他,因為突然拉長的身形,和白淨帥氣的臉蛋,讓他依舊有收不完的情書和愛慕,但那些粉紅信簽裡情感的總和,也不及筱茵最後一封信裡的滿溢。

甚至,讓人窒息。

 

 

所以,他決定給自己的感情一年的時間空白。

因為他要一個人繼續數著,那未完的思念。

 

 

 

(無法褪去的思念,淹沒了你的身影,只留下孤寂一人的我,數不完千千萬萬的它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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